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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听“帮信罪”庭审“沉浸式”教育预防电信诈骗
——开发区法院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攻坚行动
  发布时间:2023-07-14 15:16:23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开发区法院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集中攻坚行动。

近日,刑事审判庭邀请昆明湖街道安乐村、高明村、团结村村委会书记、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一起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该案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周骥主审通过案件审理,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案件介绍

2022年10月,被告人肖某某在明知向他人出租、出借银行卡可能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情况下,仍前往山东省菏泽市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及其密码,以及自己的移动电话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元。经核实,涉案银行卡涉及电信诈骗被害人11名,被诈骗总金额人民币307711元。经审理,被告人肖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肖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庭审结束后,周骥法官结合该起案件进行了现场说法,围绕帮信罪的犯罪构成、帮信罪的量刑、处罚,以及如何远离帮信罪等内容展开详细讲解。在场群众和旁听人员通过此次观摩庭审,对帮信罪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帮信罪的红线及相关边界,增强了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

安乐村村书记安光瑞表示“自己今天第一次近距离观摩法庭审理案件,感到非常震撼,平时工作中对于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不够深入,今后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不能出借、出售坚决不能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 

高明村村书记于恩龙表示“感谢开发区法院为我们提供这次庭审宣传教育活动,回去后一定将今天的所看所感传递出去,让辖区内的群众识骗防骗。也请法官们多给我们带走一些宣传单,我们回去后会为村民发放普法,努力增强群众防骗反诈意识能力


 

责任编辑:政治部